云南省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
時間:2020-07-04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更好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決策部署,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困難群眾兜底保障,確保失業人員待遇應發盡發、應保盡保。經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6月30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云人社發〔2020〕30號),將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擴大到所有參保失業人員。
跟隨小布
來看看詳細內容
↓↓↓
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
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自2019年12月起,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
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參保繳費滿1年的,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發放;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發放。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階段性擴大失業農民工保障范圍
對按《失業保險條例》《云南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由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且連續工作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及時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按參保地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
2020年3月至6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1倍。
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
參保失業人員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前往參保地經辦機構或線上直接申領。
目前,參保失業人員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網上辦事大廳(jyj.yn.gov.cn)、“就業彩云南”微信公眾號進行申領。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