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救助對象?如果流浪乞討人員不如實提供情況怎么辦?
時間:2019-01-02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答:《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必須同時這具備四個條件,才屬于救助對象。這樣規定,就將一些強討強要、靠流浪乞討發財的人排除在救助對象之外。為了準確地確定救助對象,《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流浪乞討人員向救助站求助時應當如實提供本人的基本情況,拒不如實提供個人情況的,救助站不予救助;救助站發現受助人員故意提供虛假個人情況的,應當終止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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